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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为普通高校招生办学立铁规

     宁夏日报 冯舒玲  2008-08-14

  ●按教育局录取名单审核学籍号

  ●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

  银川市教育局12日在校长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三区高一新生将严格按市教育局录取的名单审核注册,从学籍上卡住乱挖学生的现象。

  银川市教育局负责人说,各校的择校生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录取的名单报名,不得另行招收,否则不予注册。各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择校生 “三限” (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班额不得突破58人,择校费不得突破12000元。从今年秋季开始,各公办普通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 (包括2006年、2007年入校的择校生)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赞助生、自费生、借读生、转录生、旁听生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各普通高中新生报到后,学校须按规定统一编班,不得分尖子班、重点班、实验班以及变相分层次班,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另悉,三区择校生统一一次性收取12000元,收费时间为8月13日至14日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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