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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空中课堂的通知
2020-02-01 09:02:00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关于推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的部署要求,妥善安排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启动实施学校空中课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依托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现代技术搭建空中课堂,为全区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覆盖全体的优质网上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确保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影响。

  二、实施途径

  (一)基于宁夏教育电视台频道资源搭建电视空中课堂,学生根据节目单、课程表和学习要求,在家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卫星电视等收看学习。节目单、课程表将通过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教育云平台(www.nxeduyun.com)、教育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师生和家长公布。

  (二)基于宁夏教育云平台搭建网络空中课堂,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和学习要求,在家里利用电脑等终端登录宁夏教育云平台空中课堂收看和学习。

  三、时间安排和内容

  (一)中小学空中课堂

  第一阶段:从2020年2月5日开始至2月16日。通过宁夏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为学前幼儿开设亲子游戏、优秀动画片、儿童剧、启蒙教育等节目,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开展室内游戏活动;为中小学生开设科普类、益智类、疫情防治类等专题片以及课程讲座、优秀影片等节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宁夏教育云,为中小学生提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学科网”“名师网络工作室”等免费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网上学习。

  第二阶段:从2月17日开始至正式开学前。拟于2月17日上午8:00播出“开学第一课”,指导学生在家做好疫情防控,安排好学习和生活。之后,按照2020年国家和自治区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开展空中课堂教学。

  小学和初中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组织全区特级教师、塞上名师、骨干教师等录制优质教学课程,在宁夏教育电视台和宁夏教育云同步播放。有条件的市、县(区)可组织当地教学名师等在网上空中课堂开展直播教学,学生登陆网上空中课堂虚拟班级进行在线学习。同时,由学校安排学科教师对学生开展在线辅导、互动答疑、作业辅导等教学活动。

  普通高中“一校一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计划,由学校组织学科教师在网络空中课堂等平台,开展线上授课、在线辅导、互动答疑、作业辅导等教学活动。

  针对初三、高三年级学生学习任务重的实际需要,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全区初中、高中学校的特级教师、塞上名师、骨干教师等录制专题辅导课程,通过空中课堂和网络平台同时播放,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巩固。

  (二)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空中课堂

  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可利用宁夏教育云平台、国家开放大学和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课程资源平台、中国大学MOOC平台(慕课)、学堂在线、闽宁高校合作在线课程联盟和数字图书馆等平台,选择优质、适用的公共课、专业课等网络课程,供学生开展线上学习。同时,也可组织教师录制视频课程,通过“微课堂”、互联网群组授课等方式实施网上教学,开展在线辅导。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全区学校空中课堂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空中课堂工作。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教育部云课堂、自治区空中课堂和本地在线直播课堂等在线课程资源,科学合理制定推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方案,推动空中课堂落实落地。各学校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空中课堂实施方案,确保线上教学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二)做好服务保障。空中课堂开播前,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教育云平台、教育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提供技术指导,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每个中小学生和家长能用会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当地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完整系统转播宁夏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教学课程,安排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将空中课堂开播信息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原定开学时间开展工作,各学科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在做好线上辅导的基础上,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解答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教育厅将空中课堂纳入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重点内容,通过宁夏教育云平台数据抽检等方式,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学校空中课堂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各学校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课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空中课堂,及时掌握学生需求和学习动态,引导家长密切配合,督促学生按时、按量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空中课堂电视播出咨询热线:0951-5559330  5559318

  空中课堂教学安排咨询热线:0951-5559260  5559252

  空间课堂技术服务咨询热线:0951-5559034  5559287

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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